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校特药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10月27日、10月28日、11月9日,保卫处分别对张景海教授课题组、王芳副教授课题组及牟孝硕人体机能实验室进行了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及安全培训工作。
首先,裴志强副处长带队对各课题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专库或专柜设立、防火防盗设施与报警装置运行、双人双锁落实、专人管理、专用账册建立、安全管理措施及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了逐项检查,并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要求各课题组可根据实验进度,在研究生和外聘人员进入实验室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学校有关麻醉药品及精神类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麻醉药品及精神类药品使用管理流程;根据实验进展情况不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同时要强化管理、规范麻醉药品及精神类药品使用流程;同时建议各课题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麻醉药品及精神类药品管理措施;强调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五专”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实验过程中管理真空期。
随后,保卫处安全生产科方修常科长向各课题组传达了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校特药领导小组有关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安全管理使用的有关指示精神;与各课题组一起学习了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关于印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527号)等有关文件及实验室麻醉药品及精神类药品管理使用过程中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等。
通过此次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及培训,全面提升了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有力促进了我校麻醉药品及精神类药品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为我校科研教学工作的有序展开提供了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