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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保卫科长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2/12/22 10:29:37 发布机构:武装保卫处 浏览次数:
在处长的领导下:
1、负责南校区的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等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对校卫队员、保安队员、更值人员的教育与管理。
3、负责对校卫队员、门卫、值班巡逻等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促。
4、负责及时报告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保护案发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5、负责维护校园内的教学、生活秩序,处理和调节治安纠纷。
6、负责协调与周边单位的治安联防工作,主动与公安部门联系,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7、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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