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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门卫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2/12/22 10:40:04 发布机构:武装保卫处 浏览次数: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站岗值勤,按时开、关门。
二、严格执行会客制度,认真对外来办事人员进行询问,检查证件,并进行登记。
三、制止无正当理由进入校园的各类闲散人员,如散步、打球、遛狗、推销等。
四、严格控制进入校园的各种机动车辆,并对无学校《通行证》的车辆要认真履行登记手续,经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五、对携带大量物品出门的各类人员均应严格盘查,核对携带的物品与《出门证》所登记的物品是否一致。无《出门证》或与《出门证》所登记的物品不符,不准放行。
六、对送货或提货的车辆出门时,要停车检查。运出的货物应与领导签字的《出门证》相符,货、证不符或无《出门证》一律不得放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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