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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及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0 14:02:52   发布机构: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岁末年初是各种安全事故高发、发时段,为确保学校元旦及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和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办电〔2019〕232号)》精神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现将有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元旦及寒假在即,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认真吸取沈阳市浑南区SR新城小区发生火灾的教训,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严格按照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学校的统一部署,本着对学校、对教职工及学生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元旦及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全力确保校本部和南校区的安全稳定。

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

各单位、各部门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本单位、本部门假期涉及的各类安全工作,超前分析研判,明确职责分工,细化职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同时要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及防火、防盗、防诈骗等涉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全面、准确地掌握离校、返校学生的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引导工作;要强化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确保留校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1. 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治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在假前全面开展一次覆盖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传染病防控等领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

    寒假前,要集中力量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配电室、校园施工场所、燃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重点开展对学校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物品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

    2.消防安全方面,要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整,能否正常使用,灭火器材是否过期,安全通道是否堵塞占用等涉及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的隐患。

    3.食品安全方面,要重点排查原料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用水安全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保证师生饮食安全。

    4.校舍安全方面,重点检查房屋架构是否牢固,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及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酒精炉等禁用设施,安全门在紧急状况下是否能迅速开启。

    5.特种设备安全方面,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等。

    6.实验室安全方面,重点检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否齐全、上墙;实验室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是否有应急预案;实验室是否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实验物品是否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是否有电路容量不适用高功率的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及电线老化现象;烘箱、干燥箱等附近是否有气体钢瓶、易燃易爆化学品等,是否存在使用干燥箱进行烘烤时无人值守现象;是否存在实验室门外堆放实验室废弃物的现象;是否存在危险气体钢瓶未固定、混放、通风不够的现象。

    (二)安全检查的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真正把每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做到安全状况心中有数、整改要求明确清晰、隐患问题盯紧看牢、防范措施落实见效,坚决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四、加强假期安全防范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1.严格门卫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及外来车辆,严格进行登记检查,内部车辆凭学校《通行证》出入,凡运出校门的公私物品,一律凭有效《出门证》,登记放行。

    2.加强校园巡逻检查。保卫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消除各种隐患。

    3.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严格出入登记、严禁学生宿舍留住外来人员。尤其要加强对女生宿舍的管理,禁止男性进入女生宿舍。

    4.加强用电管理,严禁私接或乱接电线,严禁在实验室内私自开火做饭,严禁超负荷使用各种电器设备。对长期不间断使用的设备,必须安排人员值守,做好设备使用及保养记录。

    5.实验室严禁存放大量有机溶媒、化学试剂及高危、高压的易燃易爆气体,要对使用过的废液、固体试剂等及时送到学校指定回收地点,对确需使用的实验用气体必须经本部门安全负责人审核批准。

    6.放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不使用的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等要做好安全检查,彻底关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校本部已封闭的楼宇严禁进入。校内严禁个人存放贵重物品,室内外严禁占用消防通道。

    7.放假期间对校区内在建工程、维修工程及装饰工程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违规的操作要及时进行制止,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落实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严守值班纪律,加强对本单位安全情况的巡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报警电话:校本部 23986110;南校区 43520110)。因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安全事故,学校将实行责任追究。

    六、加强放假期间校区管理

    春节期间,为了保障校园安全,校本部西门实行封闭管理。封闭时间从2020年1月23日20:30时起至1月31日6:00时止。封闭期间所有车辆及人员一律绕行北门通行,特殊需要开启,请联系保卫处。

    南校区采取严格管理,所有进入南校区的外来人员与车辆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春节期间,校园内禁止燃放各种烟花爆竹。

  2. 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将假期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留校学生名单和联系方式以电子版形式,于2020年1月10日前上报保卫处,联系人:毕文胜电话:43520113,电子邮箱:9399157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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