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全部政策法规

南校区校卫队负责人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2/12/22 10:40:04   发布机构:武装保卫处   浏览次数:

1、负责南校区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工作。

2、负责南校区的安全检查。

3、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值勤。

4、负责对南校区保安人员的指导检查。

5、负责维护南校区正常的教学、生活和治安秩序,处理和调节治安纠纷。

6、负责及时报告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保护案发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7、工作中要着装整齐,文明礼貌。

8、按时交接班,工作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

9、认真做好交接班及工作中记录,记录整洁、清楚。

10、工作室不得违规使用各种电器及做饭。

11、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做好现场保护,并协助保卫人员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

12、完成武装保卫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一篇:南校区校卫队员岗位职责
下一篇:门卫管理制度
2012 © 沈阳药科大学保卫处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110016
平台研制:沈阳药科大学计算中心  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