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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9 11:03:24   发布机构: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2019年暑假将至,为迎接建国70周年,确保暑假期间校园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严格按照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和学校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强化对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到实处,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校本部、南校区的安全稳定。

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各部门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本单位、本部门假期涉及的各类安全工作,超前分析研判,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要全面、准确地掌握离校、返校学生的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教育引导工作;要强化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留校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1. 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在暑假前全面开展一次覆盖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传染病防控等领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

  暑假前,要集中力量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配电室、校园施工场所、燃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重点开展对学校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物品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

   2.消防安全方面,要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整,能否正常使用,灭火器材是否过期,安全通道是否堵塞占用等涉及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的隐患。

   3.食品安全方面,要重点排查原料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用水安全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保证学生饮食安全

   4.校舍安全方面,重点检查房屋架构是否牢固,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及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酒精炉等禁用设施,安全门在紧急状况下是否能迅速开启。

   5.特种设备安全方面,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等。

   6.实验室安全方面,重点检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否齐全、上墙;实验室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是否有应急预案;实验室是否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实验物品是否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是否有电路容量不适用高功率的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及电线老化现象;烘箱、干燥箱等附近是否有气体钢瓶、易燃易爆化学品等,是否存在使用干燥箱进行烘烤时无人值守现象;是否存在实验室门外堆放实验室废弃物的现象;是否存在危险气体钢瓶未固定、混放、通风不够的现象。

(二)安全检查的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真正把每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做到安全状况心中有数、整改要求明确清晰、隐患问题盯紧看牢、防范措施落实见效,坚决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四、加强假期安全防范力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1.严格门卫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及外来车辆,严格进行登记检查

   2.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严格出入登记、严禁学生宿舍留住外来人员。

   3.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严禁私接或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使用各种电器设备。对长期不间断使用的设备,必须安排人员值守,要做好设备使用及保养记录。实验室严禁存放大量有机溶剂及高危、高压的易燃易爆气体,要对使用过的废液、固体试剂等及时送到学校指定回收地点,对确需使用的实验用气体必须经审核批准。

   4.放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不使用的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等要做好安全检查,彻底关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校本部已封闭的楼宇严禁进入校内严禁个人存放贵重物品,严禁占用消防通道。

   5.放假期间对校区内在建工程,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违规的操作流程要及时进行制止,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落实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严守值班纪律,加强对本单位安全情况的巡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报警电话:校本部23986110;南校区 43520110)。因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安全事故,学校将实行责任追究。

 

  六、按照学校规定为方便教师工作和学生实验,假期校本部和南校区校门正常开启和关闭。

  七、各单位、各部门请于20197月10日前将假期值班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留校学生名单(电子版)上报保卫处备案。联系人:毕文胜,电子邮箱:939915792@qq.com,电话:435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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